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国会通过《房地产经营法》(修订)

〔本报消息〕今(28)日上午,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以465名国会代表赞同(占94.13%)表决通过《房地产经营法》(修订)。
国会代表按钮表决通过《房地产经营法》(修订)。(图:市党部新闻网)
国会代表按钮表决通过《房地产经营法》(修订)。(图:市党部新闻网)

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在阐述、采纳与整理《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报告时明确指出,关于调整与采纳国会代表意见的范围,基于政府与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建议,按照“信贷组织、外国银行分行、越南信贷组织的债务管理与财产开发公司、越南信贷组织的财产管理公司成立并按照法律规定信贷组织出售住房、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项目转让,已获用于担保、抵押回收债务,按照信贷组织法律规定与相关法律以处理担保财产”导向而整理《房地产经营法》草案。上述《房地产经营法》从2025年1月1日生效,并确保与《住房法》草案政策的同步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