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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批准越-捷刑事司法相助协定

〔本报消息〕国家主席武文赏昨(3)日签署了第1109号《决定》,以按照政府今年8月22日第394号《呈文》的提议,批准通过《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捷克共和国之间关于刑事的司法相助协定》。
国家主席武文赏。(图:越通社)
国家主席武文赏。(图:越通社)

  越南与捷克已建交逾70周年。据此,两国之间的合作关系正日益强劲与全面发展。目前,驻捷克的越南人社群获公认为该国的第14个少数民族。

  越南与斯洛伐克于1982年已签署了《关于民事与刑事的法理与司法相助协定》(现由捷克继承),是个法理框架,好让双方配合解决过去期间的各项刑事的司法相助要求。

  为满足实况的各项新要求,审批另一份《刑事司法相助协定》取代1982年《刑事司法相助协定》中各项规定是务实的,有助完善两国之间的司法相助法理框架。

  作为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之一,审批上述协定事宜是符合我党、国家的主动对外路线,积极、全面与深广地融入国际,是具体化我国对国际的刑事司法领域、合作打击罪犯领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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