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范青河公布了关于2024年特赦的第758号《决定》。据此,服刑时间供审议特赦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特赦对象包括有期限服刑的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人获减为有期徒刑,已获暂停服刑的人。
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对记者关于贪污罪犯获特赦人数与条件的提问作出答复时表示:“所有犯下贪污罪被判刑的囚犯必须完成执行补充罚款的刑罚,已上缴案费,并已完成执行退还财产与赔偿损失的义务,以及其他民事义务,并充分满足按照关于2024年特赦的第758号《决定》的条件,属于获核查今次特赦的对象。具体特赦人数将于今年‘九.二’国庆节期间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