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力于生态文明、绿色越南与和平、可持续的海洋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党政领导出席越南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会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革新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国家战略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破解瓶颈,推动增长,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本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发言展现了越南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完成机构精简与调整转向确保机构高效运行 胡志明市与广州市合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菲律宾的国事访问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月薪最高可达3亿2000万元

政府于2025年9月15日颁行关于规定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专职监察员的基准薪为每月从3000万至8000万元的第248号《议定》。

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月薪最高可达3亿2000万元

同时规定董事会成员、专职监察员的最高薪资定额如下:

企业有盈利且实际利润不低于计划的,最高薪资为基准薪的两倍;如果利润超过计划,则按照超出计划利润的1%计算,可增加2%的薪资,但最高不得超过以基准薪两倍为基数的20%。

如果实际利润低于计划,最高薪资按80%乘以基准薪的两倍,再乘以实际利润与计划利润的比例计算,但不低于基准薪的80%。

其中,实际利润达到两倍以上的企业,第一类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和专职监察员最高可获得约每月3亿2000万元。第一类企业是经济集团的母公司、银行、国有总公司、从国有总公司转制的母公司。

2.png

若企业无盈利,则最高薪资为基准薪的70%。若企业亏损或减亏,则按以下规定确定最高薪资:亏损时最高薪资为基准薪的50%;减亏但无盈利时,依据减亏幅度与计划相比,最高薪资为基准薪的8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