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國家主席阮春福頒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官職務委任《決定》的4名高級審判官分別是,河內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陶氏明水;峴港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阮文勇;檳椥省人民法院院長阮編垂與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吳進雄。
國家主席阮春福向上述4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官責成任務時強調,司法改革工作的重點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建設與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之一。上述責任已對人民法院系統提出十分重要與繁重的任務。因此,國家主席阮春福要求,審判官務必時刻意識到在法律前的高度責任精神。此外,最高人民審判官務必體現最高審判機關成員角色的本領;同時,做好建設法律工作並總結案例經驗以運用到審判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