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長蘇霖大將高度評價國會代表對《機動警察法》草案建言獻策時肯定,主持編撰機關將嚴肅採納各項意見並完善《機動警察法》草案。公安部將核查、整理法案關於地位、職能、任務和權限等規定;籌集人力物力、設備與機動警察的國際合作及其他各項與法律系統緊密、統一的內容,避免同其他力量的任務交叉重疊。
蘇霖大將明確指出,本著人民公安力量的職能、地位,機動警察的活動範圍是開展2018年《人民公安法》的各項規定。至於機動警察的任務,蘇霖大將表示,在繼承各項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務必補充機動警察任務正在落實公安部各項決定的規定。為確保穩定和提高開展的效果及效率,上述法案已確定機動警察的7組任務,其中,包括主持、配合以確保調動和使用上述力量的法理依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