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致開幕詞時表示,國會常務委員會在此次會議,將對《國家審計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自衛民兵法》修訂案;《建築法》草案;《教育法》修訂案;《圖書館法》草案5部法律草案提意見。另外,還向國會的關於對已破產、解體、停業,以及無法上繳國家財政預算的納稅人的欠稅款罰款、滯納罰款、欠款處理工作的《決議》草案提意見。
國會常務委員會也將審議、通過關於2019-2021年階段在各縣、鄉級行政單位編排事宜《決議》、關於2018年《人民公安法》未明確規定的獲頒授中將、少將最高軍銜的職務、職稱的《決議》;審議、決定有關立興安省美豪市及後江省隆美縣永遠鎮的成立事宜。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告知,與向各有關機關通知的計劃相比,有5項內容被抽掉,原因是各有關機關不能確保準備進度,或因所需要加以研究,包括:《勞動法》修訂案;《證券法》修訂案;《政府組織法》與《地方政府組織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幹部與職工法》及《公務員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中期公共投資計劃預備使用項目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