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致開幕詞時表示,過去期間,政府已建議國會常務委員會第廿三次會議在議程中補充4項法律草案,並肯定將於本月8日之前呈遞資料,以便國會常務委員會來得及審議和提交即將召開的國會會議。按照《法律規範文本頒行法》規定,儘管建議時間和致送資料期限尚未符合,但為了支持政府審議補充,修訂若干法律不足之處,旨在確保法律的同步,國會常務委員會已核准國會常委會第23次會議把補充4項法律草案列入議程。
然而,截至本月9日下午,國會各機關才收到建設、住房、都市規劃、不動產經營等若干條文修訂補充的資料。其他3項法律草案尚未致送各國會機關以便展開審議,所以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撤銷會議計劃各項法律草案,包括:《公共投資法若干條文修訂補充法》;《人民公安法》(修訂);以及藥物、食品安全、防範吸煙危害、電力、化工原料、節約與有效使用能源、科學與技術、少兒、公證、投資法等的若干條文修訂補充法。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建議,政府指導各相關機關在與國會各機關配合準備內容補充計劃建議之前須嚴謹汲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