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次會議分兩次召開,具體是:首次,從今年10月20日至27日上午,國會在國會大廈向全國63省與中央直轄市國會代表團直播點召開視像會議。地方國會代表將在當地的直播點出席會議。在各中央機關工作的國會代表在國會大廈延鴻會場出席會議。第二次,國會將於今年11月2至17日召開全體會議。也據國會秘書長阮幸福稱,根據法律規定,在審議相關機關建議及實際籌備情況的基礎上,國會常務委員會對第十次會議預計議程已取得一致。其中,建議國會准予補充兩項法律草案上呈國會提意見:《在基層參加維護安寧秩序力量法》草案與《確保陸路交通安全秩序法》草案。
預計,斯次會議,國會將審議通過6項法律草案與1項《決議》草案,包括《越南勞動者按照合同輸出法》(修訂)、《越南邊防法》、《國際協議法》、《環保法》(修訂)、《行政違規處理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居住法》(修訂)與國會有關參加聯合國維和部隊力量《決議》。
預計國會將對6項法律草案提意見,包括:《人類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愛滋病)病毒感染防控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陸路交通法》(修訂);《防打毒品法》(修訂);《工會法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確保陸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與《在基層參加維護安寧秩序力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