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在致會議閉幕詞時表示,國會常務委員會已完成了第14次會議的議程,集中對預計提交第十四屆國會第4次會議的內容,以及會議的準備工作提意見。同時,國會常務委員會也審議了其他若干重要的問題。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評價,總體來看,對這次會議的內容準備工作繼續取得進步,體現各相關機關的積極與認真工作精神。國會常務委員會各成員,各機關及相關單位代表已對所提的內容提出許多具水準、質量的意見。視具體的內容而定,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決定對會議的每一項內容,頒行決議或結論。
在強調這次會議的4項結論時,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建議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審計、民族委員會、國會的各委員會、國會常務委員會的各機關及各相關機關、單位採納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意見,旨在完善各項法律草案、各份報告的卷宗以提交第十四屆國會第4次會議。至於《環保稅法的若干條文修訂與補充法》草案,國會常務委員會已達成一致未在即將召開的國會第4次會議中提交,以讓政府繼續完善。
對國會第4次會議的準備事宜,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強調,國會常務委員會提議各草擬機關、審查機關配合與積極複查,並準備屬於自己責任的內容以確保進度及質量,按規定期限把資料寄給國會代表檢閱。同時,關注準備簡介、導讀文本以在每次會議工作之前闡述(每份報告不超過15分鐘,但社經報告和有關社經的審查報告除外)。
國會秘書長與各相關機關配合,採納在今次會議的意見以完善預計會議的議程,並徵詢國會代表的意見。同時,繼續配合以督促準備即將召開會議的內容及條件,並在國會常務委員會於下月召開的第15次會議中作報告。關於若干對外活動的國家財政預算管理、使用規定的議定草案,以及和各份協定、條約有關的內容,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建議政府同國會的財經委員會常務處、對外委員會配合以完善並頒行議定,嚴正落實對協定、條約的簽署手續,確保遵照法律的規定。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建議國會各委員會的常務處,在這次會議閉幕之後,最遲在1天之內,將自己所負責領域的內容結論通報寄予國會秘書長,以綜合成為今次會議的報告及總體結論通報,並徵詢國會常務委員會各成員的意見。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表示,國會常務委員會的第15次會議預計於10月11至13日召開,並在第十四屆國會第4次會議召開之前審議多項重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