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級黨委、黨組織加強領導、指導並嚴格開展落實黨的主張與國家的法律政策有關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工作;將食品安寧安全措施目標、指標列為地方、單位社經發展計劃;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意識,確定各級黨委、黨組織、幹部、黨員與人民為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的責任與行動。各級黨委和地方政府首長,對其負責地方確保食品安寧安全工作負起最高責任。
二是,集中核查修訂補充與完善法律文本系統,各部委與地方配合機制,以及有關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規範標準;食品安寧安全措施違規處理原則制裁,所有生產加工經營食品環節使用違禁品保管食品,濫用來源不詳的抗生素和化工品;制定完善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與國家和專業部門互聯互通數據庫等。
三是,加強監察、監督和檢查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工作;堅決展開鬥爭遏制並從嚴懲處組織、個人與生產加工經營單位違反食品安寧安全規定;主動防控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領域腐敗和既得利益者。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達標供應價值鏈;優先發展專耕區生產無公害農產品。從生產經營源頭監控食品安全因素;並與達國際標準食品安全供應價值鏈連接,確保民眾接近使用食品糧食安全可持續發展等。社會政策銀行及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優先提供信貸給食品安全生產戶,尤其是貧窮戶與優撫政策對象。
五是,本著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性質和重要性,須及早健全國家管理組織架構,從中央至地方僅劃一統籌機關導向,落實確保食品安寧安全任務;詳盡劃分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部門的職能、任務與責任;落實權力下放革新管理調度配合方式,確保科學緊密有效原則;克服確保食品安寧安全措施交叉重疊鬆懈管理情況;提高確保食品安寧安全國家管理工作幹部隊伍能力責任感,並制定符合上述幹部隊伍制度和政策。
六是,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政治-社會組織、越南合作社聯盟、維護消費者權益協會與各團體主動踴躍宣傳,發起提供確保食品安寧安全資訊、諮詢勞務與法律輔助運動;及時向共青團員、會員與民眾通報達標食品安全供應價值鏈,各違規單位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資訊;加強確保食品安寧安全領域社會辯論監督角色和責任。
七是,各省、市委,黨委、黨幹事處、黨團及中央所屬黨委開展研究貫徹上述第17號《指示》;集中領導、指導和落實上述《指示》並制定具體可行性的行動計劃,在地方單位創造確保食品安寧安全工作務實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