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檢查
上述計劃是為了繼續嚴肅、有效地落實《防範酒類危害法》;政府關於鐵路與陸路交通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規定的第100號《議定》 和公安部有關防範非法賽車的計劃。此計劃從本月15日至6月14日開展。全國交警力量會安排力量、工具和技術設備以集中監察各種陸路車輛,其中針對客車、集裝箱車、汽車和摩托車。
在總檢查期間,各單位、地方的警察力量可隨時要求車輛停下來以檢查各種規定證件,例如:車證、駕照、技術安全和環保檢定證書、車主的強制性民事責任保險證書等。同時,警察力量還集中對違反酒精濃度、毒品、速度、車道、超車等規定的行為,對不戴安全帽、蛇行駕駛、成組駕車等行為予以懲處。檢查時間集中於各地方經常發生交通事故的時段,由地方決定,以確保取得成效,減少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確保社會秩序。此次檢查計劃針對高速公路和1號國道(從諒山省到本市)。對於其他路線,省、市公安廳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總檢查,或按符合專題檢查的計劃。
市公安廳陸路與鐵路交警科領導告知,該單位將成立以交警隊、站指揮幹部為組長的巡邏、檢查組,與地方公安力量配合執行任務。巡邏、檢查組獲充分提供按規定的業務技術工具、設備和武器、輔助工具,以處理各違規行為。在市區,將集中監察各大路口和街道。至於郊區,受監察的區域主要是各條國道、跨省路和收費站區域等。
民眾可錄音、錄像
民眾尤其關心的問題是當職能力量執行任務時,民眾可不可以錄音、錄像?法律專家認為,關於民眾有權透過錄音、錄像監察交警力量執行任務的2019年第67號《通知》已自今年1月15日起生效。然而,錄音、錄像須確保以下條件:不影響執行任務的幹部、戰士的工作;在確保交通安全秩序區域之外進行和須遵守其他相關法規。
按規定,民眾對公安力量的交通秩序安全確保工作監察方式有5種,其中之一是“透過錄音、錄像和直接監察”。另外,監察方式還有透過人民公安公佈的資訊,並透過大眾媒體反饋;透過法律規定的監察主體;透過與幹部、戰士直接接觸以解決;透過對案件、申請書、申訴、檢舉、建議、反映解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