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政府介紹,物件是進口商未取得許可證、以及因被剩餘液體等弄髒而無法循環利用的牛奶容器和食品袋等共60個集裝箱份的塑料垃圾。據稱退回費用將讓進口商負擔。環境部部長楊美盈舉行記者會指出,塑料垃圾的非法處理造成的國內空氣和水污染日益嚴峻,強調“馬來西亞不會成為世界的垃圾場”,表示將強化對進口商的查處。
楊美盈說,馬來西亞政府今年4月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非法外國垃圾的問題,而此次是吉隆坡打擊“洋垃圾”入境的第一階段行動。她將非法進口“洋垃圾”的馬來西亞公司稱為“叛徒”,表示將對其進行調查,相關進口商必須在14天內送走“洋垃圾”,否則將面臨最多10萬令吉的罰款或兩年以下監禁。“綠色和平組織”的數據顯示,2016年出口到馬來西亞的垃圾有16萬8500噸,而去年前6個月,這一數字就上升到了45萬6000噸,主要來自英國、德國、西班牙、法國、澳大利亞和美國。
《衛報》稱,很多人認為,把垃圾運回來源國是讓西方國家面對自己垃圾問題的唯一方法。新加坡《海峽時報》稱,全球180多個國家近日在瑞士開會,對《巴塞爾公約》做出修訂,通過了“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即所有塑料垃圾出口國都必須事先獲得目的地國家的許可。不過“綠色和平組織”表示,最終的解決方案不在於改善回收,而是在全球範圍內大幅削減塑料生產和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