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後,天橋又在我們的城市出現,其目的還是為了令行人避開馬路上川流不息的車輛,可是在現代都市,天橋已經是一種過時的設施了,這牽涉到“道路使用權”的概念,車輛和行人都有權使用道路,車子當然不可以開到行人道上,行人也不能走到馬路上,只能在畫有斑馬線的範圍內橫過馬路,如果斑馬線旁邊沒有交通燈,則車子必須停下讓行人先過馬路,在發展國家這已經是普通常識,可在我們這裡,卻常常因為因為方便車輛行駛而要行人讓路,除了天橋,有的地方(例如台灣地區)還建造行人隧道,天橋和隧道的出現,無異強迫行人讓路給車輛,可是病人、老人、殘疾者不一定都能上下自如,天橋沒有考慮到這些弱勢群體的需要,剝奪了他們使用道路的權利。
最近報上有報導說,本市的天橋使用率不高,很多行人仍然選擇從車流中穿越馬路,報導也已指出:天橋不受歡迎,是因為有人行動不便,上下梯級有困難,當局顯然知道問題所在,卻沒有針對這個問題尋求解決方法,反而採用“加強宣傳”、“處罰”不使用天橋的行人,換句話說,就是進一步強迫行動不便的老病弱者上下樓梯,這不能算是人道的解決方法。
交通混亂,是我們城市的一個特徵,給外國遊客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多來本地工作的外國人承認:他們在這裡住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學會怎麼過馬路,才學會掌握、配合駕駛者的節奏,在絡繹不斷的車網中安全來去,這是我們交通的特色,但絕不是正常的現象,沒有哪一個國家的交通規則是要求行人配合著馬路上車子的速度節奏、“車子不會停的,你得小心看著,不要被它撞倒”來過馬路的,正常的交通規則,應該是車子停下來,行人才過馬路,駕駛者和行人彼此以禮相待,那才是文明的體現。不少人都有機會看過網上的視頻:在日本,一個小學生站在斑馬線旁等過馬路,汽車在斑馬線旁停下,讓小學生安全過去,這在發展國家是很尋常的事,但在日本,過了馬路的小學生還會回過頭來,向駕駛者鞠躬致謝。我們當然不可能,也不必達到日本那樣的文明高度,但在斑馬線前停下來禮讓行人,應該是不難做到的吧?與其重罰不得已而違反交通規則的弱勢群體,何不好好教育開車的人要多尊重行人?要他們明白,行人和駕駛者一樣,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利?
一條馬路有多寬,我們和文明的距離就有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