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對達樂省樂縣林檢站站長、縣委原委員、黨支部書記、達樂省克容彭縣林檢站站長伊特作出紀律處分決定。據省委檢查委員會稱,身為縣委委員、黨支部書記、達樂省克容彭縣林檢站站長的伊特欠直接、經常指導、檢查、指引林檢幹部落實獲責成的任務;未制定有效的堅決措施以阻止、防範違法砍伐、霸佔森林,導致2019和2020 連續兩年在當地發生多起違法開採森林事件。此外,伊特也不按領導的指導,緩慢召開林檢集體與個人檢討會議。從上述的不足和違規行徑,伊特是造成克容彭縣森林面積被嚴重破壞、減少覆蓋面積、影響生態環境、造成幹部、黨員以及人民不良輿論、損害林檢站黨支部及其本人威信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上述的不足,達樂省省委檢查委員會已一致對伊特作出警告處分。此外,達樂省省委檢查委員會也對樂縣林檢站公務員、原克容彭縣林檢公務員、負責居佩鄉的楊國忠作出譴責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