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6月10日上午约9时,禁山乡人委会接获有关竹湾涌发现鳄鱼的消息。接报后,禁山乡人委会责成乡公安与相关单位展开核查,并与“发现及拍摄鳄鱼照片”的T.T.T.N(1988年出生、居住于禁山乡新城村第九组)进行调查。根据初步核查结果,N称,其于6月9日18时40分在禁山乡新城村第九组竹湾涌发现并拍摄到一条鳄鱼。
鉴于事件可能引发周边居民担忧,并存在安全隐患,禁山乡人委会已向省人委会、农业与环境厅及第四区域林检站报告,以获得专业辅助并协调处理。同时,当地责成职能力量加强对辖区各条河涌的巡查。
地方政府还通过广播系统发布通知,并向学校通报情况,提醒家长不要让子女下河游泳,同时建议水产养殖户提高警惕。相关预警信息也已发送至周边地区,以便主动防范。然而,在对禁山乡新城村竹湾涌沿线居民进行排查核实过程中,职能力量未发现任何有关鳄鱼出现的情况。
至6月11日上午约8时,N的亲生儿子L.N.T.(2009年出生、居住于禁山乡新城村第九组)前往禁山乡公安报案,并承认所谓在竹湾涌发现及拍摄鳄鱼一事并非事实。T表示,该鳄鱼图片是其利用Gemini(AI)应用自行生成,随后发送至家庭Zalo群组供家人查看。N误以为图片真实,因此向职能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