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副主席阮克定明确指出,经过逾11年实施之后,与取得的结果一道,实施与《宪法》、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仍有若干问题须继续完善以满足国家发展的实践要求。
因这次《宪法》修订与补充范围定向具有界限性,预计仅涉及2013年《宪法》120条文中的8条,所以建议国会确定此次修订、补充《宪法》若干条文的文本形式为国会《决议》。
2013年《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草案委员会具有研究及制定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决议》草案卷宗的责任,以上呈国会讨论及提意见;确定内容并颁行2013年《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决议》草案征询人民、各部门和各级单位意见的计划;组织研究、采纳及阐述人民、各部门、各级单位的建议意见及国会代表的意见,以便完善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决议》草案并在此次会议上呈国会审批通过。
为确保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工作,根据党中央执委会第60号《决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要求,未来期间,国会常委会、2013年《宪法》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决议》草案委员会、政府及各相关机关将按权限范围、主动实施工作或参加配合落实若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