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中央政治局的指导观点是为国家的发展开辟道路,疏通资源,使制度与法律成为竞争优势、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推动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提高民众生活水平,确保国家国防、安宁及外交利益。
第66号《决议》出台,正是为了应对当前法律制定和执行工作中的诸多限制与不足。党的若干政策、导向未能及时、全面地体制化,在某些领域的立法思维仍偏向于行政管理模式。此外,法律质量也未跟上实践要求,部分法规存在交叉、重疊,影响执行效率。分权力下效与授权仍显不足,行政手续也繁琐。
法律制定与实施工作被我党视为“突破中的突破”,若干具体目标也具突破性。
到2030年,越南将拥有一个民主、公正、协调统一、公开透明、可行性高的法律系统,同时建立严明一致的执行机制,以确保各机关在组织架构调整后能够正常、连续、高效地运作。
至2045年愿景,越南将建立优质、现代的法律系统,接近国际先进标准和惯例,并符合国家实际情况。
在2025年,越南需基本完成法律体系中,“瓶颈”问题的解决。到2027年,将修订、补充并颁行新的法律文本,以确保国家机关按照三级政府模式运行的法律基础。2028年,预计完善投资、经营领域的法律系统,使越南投资环境跻身东盟前三名。
第66号《决议》强调“内力”与“外力”的结合,发挥自身优势的力量但不闭门造车,忽视人类共同的知识宝库。这立法要求既贴近实际,又有选择性地采纳人类法理科学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