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公民新版普通護照。新版護照正式發行之前,公安部已與外交部配合,向所有各國在越南代表機關通報公民新版護照,按規定通報1個月後,沒有任何國家提意見。然而,至同年7月27日,德國與若干國家相繼通報暫停向越南新版護照給予簽證,理由是護照沒有體現持有者的出生地。
為了給上述事件紓困,政府已指導公安部與越南駐外國代表機關落實公民新版護照履歷頁補印“出生地”資訊。外國方面核准公民新版護照補印“出生地”資訊,然而,各國表示,有關上述核准只是暫時性,建議我國及早在公民新版護照履歷頁補印“出生地”資訊。特別是,捷克共和國通報僅核准越南新版護照補印“出生地”資訊備註至2022年底。
公安部表示,上述補印“出生地”資訊不會產生手續和費用,因當前建議簽發護照和通行證表格設有“出生地”資訊欄目,這是公民申辦護照必須填寫資訊的規定,讓進出境管理機關輸入國家進出境數據庫;護照簽發機關也可從國家數據庫查詢公民出生地資訊印製護照。
審查上述政府的呈文後,國會國防安全委員會主任黎晉至表示,對政府呈文與建議國會准予公民新版護照補印“出生地”資訊。護照補印“出生地”可確保越南公民入境各國長期穩定合法權益。
並建議國會准予列為第十五屆國會第四次會議總體《議定》內容:“越南公民新版護照補印出生地資訊,責成公安部長按權力修訂、補充法律規範文本,並在護照補充出生地簽發予越南公民。”建議政府為長期計劃,須研究擴大補充出生地在所有進出境證件導向,以確保越南公民長期穩定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