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副部长阮名辉阐述《铁路法》草案的呈文时表示,落实法律制定思维革新的精神,法律仅规定属于国会权限的框架性、原则性问题;此项法律草案共为8章及70条;与2017年《铁路法》相比,减少了2章和17条。与现行《铁路法》相比,法律草案删除了20%的行政手续数量和33%的经营条件,以便满足了简化及减少行政手续和经营条件。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议上发表时强调,此次法律修订一事须集中于各项突破性政策;在铁路管理方面为地方加强分级及权力下放;确保包括《土地法》、《规划法》及《公共投资法》在内的现行法律系统的统一性,以避免矛盾和重迭。国会主席也要求专门设计一个章节,内容关于资源、技术和专业人力培养、吸取国际经验的优先机制;促进交通导向型都市模式,营造机制以有效促进土地储备基金,发展了智慧且永续的都市;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跨部门机制来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羁绊。编纂机关须核查各项规定,确保在法律草案中明确划分国会和政府之间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