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监察总署关于重组各省级接见公民的办公场所与地点的文本,以及市常务副主席阮文寿的指导,市人委会办事处通报公民接待地点如下:
地点1(总部):胡志明市春和坊阮嘉韶街15号;联系电话:(028)39306666。
地点2:胡志明市土龙木坊八月革命街1000号。
地点3:胡志明市巴地坊八月革命街588/1号。
市人委会办事处通报至各相关机关知悉以配合接见公民工作,在各大众传媒上公开,并对公民依法行使申诉、举报、建议、反映权创造有利条件。
〔本报消息〕市人委会办事处日前通报关于部署本市公民接待处的地点事宜。
落实政府监察总署关于重组各省级接见公民的办公场所与地点的文本,以及市常务副主席阮文寿的指导,市人委会办事处通报公民接待地点如下:
地点1(总部):胡志明市春和坊阮嘉韶街15号;联系电话:(028)39306666。
地点2:胡志明市土龙木坊八月革命街1000号。
地点3:胡志明市巴地坊八月革命街588/1号。
市人委会办事处通报至各相关机关知悉以配合接见公民工作,在各大众传媒上公开,并对公民依法行使申诉、举报、建议、反映权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