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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陈留光指导最迟3月10日完成发放选民证

3月6日,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指导委员会(简称胡志明市选举指委会)发布了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市选举指委会主任陈留光在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结论通告。

据此,胡志明市选举指导委员会责成胡志明市公安厅继续按各家庭、街区、邑、村及居民区逐一核查、调整并更新选民名单,同时规范选民信息,确保不遗漏选民。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市选举指导委员会主任陈留光主持第二次会议。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市选举指导委员会主任陈留光主持第二次会议。

胡志明市公安厅须尽快完成选民证印制,并最迟于3月6日移交乡级人委会,确保向民众发放选民证最迟在3月10日完成。

同时指导乡级公安力量按规定做好选民点名、跟进、汇总及报告选民投票情况。

本次选举须依法、民主、平等、安全、节约地组织,营造热烈氛围,使选举日真正成为全民节日。

同时,各地需采取适当宣传方式,使选民了解候选人的履历、工作经历、资历能力及行动纲领,以及依法公布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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