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議會主席阮氏決心指出,市委常務處的觀點是發現錯誤就須依法規定、黨條例從嚴懲處,不迴避及包庇錯誤。目前,畢成剛同志有兩次檢討,第一次是在市委檢查委員會檢查國家單位、企業活動時,在轉讓項目和若干經濟合同中發現法律違規跡象。市監察署對違規項目作出監察結論後,市委常務處進行檢討並要求畢成剛同志匯報相關問題。畢成剛同志的錯誤須進行紀律處分,但由於畢成剛同志是黨中央政治局及中央指委會管理的幹部,因此如何紀律處分須有黨中央政治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的指導意見。
隨後,中央檢查委員會檢查畢成剛同志的違規跡象。中央檢查委員會的通報指出,責成市委常務處繼續對畢成剛同志進行檢討,因為對若干單位及個人發生新問題。因此,畢成剛同志須在市黨部執委會上檢討。市委常務處將向市黨部執委會匯報在市委常務處的檢討結果,隨後市黨部執委會將舉行檢討會並對畢成剛同志投票實行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