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昨(20)日,市教育與培訓廳就舉辦2021年暑期活動和加強檢查各幼兒園兒童管理活動下達指引文本。據此,各幼兒園可於6月14日至8月13日期間舉辦暑期活動。據上述文本,在市人委會發佈允許恢復活動的指導後,各幼兒園可以舉辦2021年暑期兒童暑期活動。
具體是,各幼兒園根據實際條件、家長的托管需求,兒童看護人員、教師自願報名在暑期任職,可於6月14日至8月13日期間舉辦暑期活動。在暑期活動舉辦過程中,須嚴肅實施防疫工作,確保幼兒園和食品衛生安全。對於兒童暑期活動,按兒童年齡加強進行生活技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