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與實施不一致
具體是,國會通過的《建設法》有規定:對不屬於都市規劃區、規劃建設職能區或獲國家權力機關批准詳細規劃建設農村居民區、4級工程、不超過7層高的農村獨立住房;不屬於都市規劃區、規劃建設職能區的山區、海島的獨立住房;不建設在歷史-文化遺蹟區、保護區的獨立住房、工程將可免建築許可證。
在芹耶縣有7個行政單位,但只有芹盛市鎮是都市。按法律規定,餘下鄉村獲免建築許可證。然而,縣仍要求在建房時,必須持有都市管理科的指引和建築許可證。此事也發生在芽皮縣、福門縣、平政縣或古芝縣。民眾必須有建築許可證才能動工,否則就被視為違規建設並加以處理。
福門縣人委會領導解釋,地方政府對住宅用地仍要求持有建築許可證是因為雖然是縣城,但福門縣仍是本市的一部分,所以不可免除建築許可證。如果視為和山區各省一樣免建築許可證就會“亂”的。
芽皮縣人委會領導也認為,雖然該縣行政規劃為縣級,但按規定,郊外都市仍視為都市,一樣加以管理。因此,該縣已根據本市第29號《決定》、第26號《決定》以簽發建築許可證。所有工程在動工之前必須持有建築許可證,其中規定工程高度和住房與馬路的安全距離。對比例尺為1/2000分區規劃的區域須頒行都市建築管理規制加以管理,對於農村區域,建築規劃廳須頒行農村居民區的詳細規劃。芽皮縣人委會領導告知:“目前,本縣未有任何區域獲免建築許可證。本市是特殊都市,發展規劃是都市,所以《建設法》的規定不符合實際情況。實際上,本縣正努力達到各標準以獲提升為郡,所以目前管理、簽發建築許可證也是根據郡的標準來實施。”
各縣仍視作都市
平政縣人委會副主席阮文才分析,本市是特殊都市,定向為都市,所以獲免建築許可證的對象仍要求持有建築許可證,以確保工程的高度、安全距離。若不加以管理將引發違規建設、違反規劃、住房變相成廠房或一張建築許可證准許建設多間住房,然後以共用形式將住房出售等不良後果。平政縣人委會副主席阮文才告知:“以平政縣為例,雖然是農村但都市化速度快速,所以採取上述規定將產生羈絆。平政縣的觀點是,要審議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目的,才簽發建築許可證。”
雖然持有這樣的觀點,但如果民眾違規建設,有關土地領域行政違規處罰的第139號《議定》仍未規定處罰形式。這就是目前許多地方尚存在的羈絆。若干地方根據第102號《議定》以處罰土地領域的違規行徑,其中被處罰的行為是擅自轉換土地使用目的,並要求恢復原狀。
據市建設廳建築許可證簽發科長宋德進表示,此規定在其他省市不存在羈絆,但在本市就引發羈絆,原因是目前仍有農村住宅地,可是建設規劃卻指定是都市規劃區域。因此,必須明確劃分都市和農村的邊界,否則很難管理◆
據市建設廳建築許可證簽發科長宋德進稱:“建築規劃廳的觀點是,已經制定都市規劃的區域就視作都市。故此,獲規劃為都市的農村土地就當作都市土地,所以仍要有建築許可證。否則可能產生擅自建設情況,將難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