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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允許私立醫療單位治療居家確診者

〔本報消息〕市衛生廳昨(1)日告知,該單位已上呈市人委會有關讓私立醫療單位參加照料為新冠病例治療機制試行的公文。 
一名新冠患者在接受居家治療。(圖源:范阮)
一名新冠患者在接受居家治療。(圖源:范阮)
衛生廳表示,目前本市私立醫療系統共有64家私立醫院、215家全科診所、6223家專科診所和逾9000家私營藥店。具體,衛生廳建議私立醫療單位獲登記設立流動醫療站為居家新冠病例照料及治療。郡、縣醫療中心與私立診所簽署責任合同,按規定分配照料新冠病例(從50至100例)。私立流動醫療站照料新冠病例的全部費用將由國家財政預算撥出,上門診病費每次為2萬7500元,交通費每次2萬元、快速檢測費為1萬6700元等。 

新冠病例可選擇居家照料及治療的私立醫生並要按照協議支付醫療人員的診病費及交通費。衛生廳規定,上門診病費不超過地方公立醫院的診病勞務價格(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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