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一旦上述草案內容獲通過,本市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可以營業,但須確保6項標準:
1.餐飲服務單位須具備達到食品安全條件單位證明並在http:// antoan-covid.tphcm.gov. vn/網址上註冊二維碼。
2.從事餐飲服務單位須確保食品安全條件,基礎設施、裝設備和服務人員等符合規定。
3.各單位務必按照醫療部門指引,制定確保防控疫情計劃及負責開展各項防疫措施;部署交接產品區域;充分準備用水和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及吹乾設備或一次性手巾擦手。
4.勞動者和前往餐飲單位的人(送貨員、客戶、前來辦事等)一律須遵守5K原則,掃描二維碼並按照醫療部門指引落實防控疫情工作(健康申報、新冠疫苗接種、檢測和陰性結果證明等)。
5.視經營地方的疫情級別而定,餐飲單位按照醫療部門的防控疫情指引,限制在同一時段的食品買賣人數。
6.餐飲店堂食服務:在封閉空間不使用空調,不出售酒類。堂食的顧客須確保執行醫療部門的防控疫情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