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肅貪指委會及時、堅決指導下,若干嚴重、複雜的經濟、貪腐案已被調查、追訴及嚴明審判,為鞏固人民對黨、國家肅貪決心的信心作出貢獻。然而,審查機關坦率地認定,若干肅貪措施仍流於形式及效果不彰。具體如:有關財產申報工作,今年申報量龐大,但對從申報的111萬3422人總數中的77人進行查實(佔0.007%),結果發現3個違規場合,比往年銳減。
國會司法委員會建議國會、政府應制定監察全社會中所有公民財產、收入的規定;繼續完善有關透明化、監察職權者財產、收入的規定,尤其是財產增減、價值大的各項開支、交易申報、闡釋責任監察、檢查、查實內容;對明確規定財產申報不誠實行為採取制裁措施。建議政府指導全國幹部委任工作進行總檢查,以向社會輿論作出有關違規委任領導、管理幹部工作,委任領導多於公務員,部署家屬擔任各崗位易於發生貪腐等情況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