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越南—斯里兰卡贸易、投资与旅游合作论坛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出席第48届东盟峰会开幕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开始对斯里兰卡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印度部分龙头企业领导 一致成立两个直属胡志明市市委党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敲响开市钟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师资队伍

〔本报消息〕国会常委会昨(25)日上午对《教师法》草案提意见。

教育与培训部副部长范玉赏在会议上发言。(图:国会)
教育与培训部副部长范玉赏在会议上发言。(图:国会)

教育与培训部副部长范玉赏在阐释政府的呈文时表示,制定该法律草案是为充分与及时地体制化我党、国家关于教师的路线、主张及政策,尤其是“发展教育为首要国策”,教师在确保教育质量工作中,扮演决定角色的观点。与此同时,完善同步、统一及全面的法律框架,营造法律依据,以有重心及一贯的落实目标是建设并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推崇教师并为教学者创造动力,创造有利条件让教师安心工作,敬业乐业,对其职业充满热情和责任感;有助完善关于教育的法律系统。

  上述法律草案共9章及71条;具体化政府已在法律制定建议中通过的5项政策:教师定名;教师标准与职称;教师招聘、使用及工作制度;教师培训、培养、待遇及推崇;关于教师的国家管理。

  国会主席陈清敏表示,《教师法》颁行事宜须明确对教师的特殊政策;教师与教育管理者之间的区别。国会主席建议,编纂机关听取国家管理机关影响对象的意见,只规定已成熟、明确、经过实际检验的问题,法律草案制定事宜须确保谨慎、一贯,确保质量,政策突破,但不打破现行法律系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