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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不使用酒精交通文化

﹝本报消息﹞国会常委会昨(15)日上午继续第31次会议议程,对《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草案的阐述、采纳、整理事宜提意见。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黎晋岱汇报《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草案的若干大问题时告知,在审查过程中,对呼气及血液含有酒精就被禁止驾车一事尚有不同意见。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处认为,这是大内容,影响所有交通参与者,过去期间受到选民及舆论特别关注。

  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处已汇总并提出2项方案。 第一方案:规定呼气及血液中含有酒精就禁止驾车参加陆路交通(继承了2019年《酒类和啤酒危害预防法》第5条第6款规定,适用于全部陆路交通工具)。 第二方案:规定如2008年《陆路交通法》,即:「呼气及血液中含有酒精时禁止在街上驾驶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超出50毫克或每公 升呼气中酒精浓度超出0.25毫克时则禁止驾驶重型机车、摩托车」。 同时要修订与2019年《酒类及啤酒危害预防法》第5条第6款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2项方案中,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处对政府的建议表示赞同,并建议国会常委会选择第一方案以汇报国会准许继续继承现行的规定,旨在保护人民更多性命、健康及财物, 保护社会资源及保护种族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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