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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

〔本报消息〕政府副总理陈红河近日已签署关于成立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的第1625号《决定》。

政府成立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图:林源)
政府成立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图:林源)

根据决定,该管委会是在合併原巴地-头顿省工业区管委会、平阳省工业区管委会以及原胡志明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的基础上设立。

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委会是隶属于市人委会的直属机构,实施对本市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区的直接国家管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并向市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区内的企业组织提供行政公共服务及与投资、产销相关的辅助服务。

该管委会具有法人资格,设有账户及印章(印章图案为国徽);其行政管理经费、事业活动经费及发展投资资金由国家财政预算按计划拨付,并可根据权限国家机关的规定使用其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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