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部法律包括7章和38條規定有關落實越南公民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領土的自由居住權;居住登記及管理;公民、機關及組織關於居住登記、管理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上述法律獲國會代表在商討時關注的內容之一是革新公民居住管理方式,從使用戶口簿與暫住簿以及各項文本的手工及傳統方式轉為數字化管理,居民國家數據庫、居住數據庫以及個人定名編號的全國居住登記、管理機關之間的連接事宜。
許多意見認為,上述規定完全適合於現代化國家管理方式、採用資訊技術、制定目前電子政府、電子政務事宜的必要趨勢。該轉換事宜既確保公民更良好落實自由居住權,又提高國家管理工作的效果。然而,國會代表也對准許繼續使用戶口簿與暫住簿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證明居住處達成一致。由於還有不同的意見,國會常務委員會向國會代表作出徵詢意見表。
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國會代表贊同在新《房住法》生效後,准許民眾繼續使用已獲簽發的戶口簿與暫住簿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證明居住處訊息,旨在避免發生新行政手續,對民眾造成麻煩,對居住登記、管理機關造成大壓力。上述法律自明年7月1日起生效。生效後,已獲簽發的戶口簿與暫住簿仍使用,並有價值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確認居住文件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