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交通運輸廳監察署最近表示,過去1個月已對12個違反挖路施工敷設地下電線與供排水工程的承包商處以5750萬元的罰款。其中,3承包商放置物資、沙石和施工工具超出施工範圍而阻礙交通,1承包商在道路狹窄處施工,沒有派人指引車輛往返和實施交通管制,導致交通堵塞。兩家承包商在陸路施工時,沒有按照規定懸掛工程資訊的告示牌,或其內容資訊不足。
該廳監察署告知,已建議上述工程的投資商,包括陸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市交通工程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與第八郡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應整頓承包商,要求加緊克服上述違規,建議市交通運輸廳要求項目投資商加強監管責任與工作,才能確保交通秩序安全和市容美觀。當前,全市36條街道共有82處正圍蔽以挖路施工敷設地下電線與供排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