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之前,国会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财政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光孟阐述《投标法》(修订)草案的整理、采纳和阐释《报告》。
在讨论过程中,国会各代表已集中讨论以下内容:关于满足该法律修订的各项要求、目标;《投标法》适用范围;关于选择承包商、投资商的形式、方式,选择承包商、投资商的手续规程;关于各方在投标过程中的责任及解决建议与诉讼。
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在会上致词时阐释,国家不干涉国企在其他各企业的经营投资活动,但须确保国企按市场机制营运,并视经济效果为评价指标,主要是如何确保自主性、自负责任与依法平等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