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腐败、经济、走私罪犯调查警察局)正在调查在越南橡胶工业集团、同奈橡胶公司、巴地橡胶公司、资源与环境部及相关单位发生的“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受贿”;“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权之便”案件。
扩大案件调查范围,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对犯下:《刑法》第354条第4款规定“受贿罪”的越南橡胶集团原董事局成员、总经理陈玉顺;《刑法》第356条第3款规定“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权之便”的09号指委会原副主任、胡志明市人委会原副主席阮氏红;《刑法》第219条第3款规定“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的越南橡胶集团原董事长武士力和越南橡胶集团董事局成员、副总经理陈瑞作出疑犯起诉《决定》、逮捕疑犯进行暂时拘留、禁止离开居住地、搜查令。
上述决定、命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