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處理
據市人委會副主席武文歡的指導,本市公寓項目將分為兩類以解決。第一類是獨立項目,只附帶一些如:游泳池、綠化面積、花壇的封閉式工程。對於此類項目,項目的全部面積獲確定是居住地以收取土地使用費和按規定簽發證書。第二類包括設有多項公共設施,除了公寓工程之外,還有其他工程,如:公園、學校、醫院、購物中心、運動場、與公寓外邊街道連結的各條主要幹線。對於此類項目,收取土地使用費和簽發證書是根據已獲批准的項目規劃來確定,可分為3組。
第一組是建設住房土地(建設公寓土地),收取100%土地使用費(包括已扣除建設密度的面積),給已付清土地使用費的開發商簽發證書,國家不管理此面積。
第二組是建設公共工程土地(醫院、學校、公園、運動場)。國家制定管理手續,然後才決定投資主張,其中有制定租用方案(鼓勵開發商參與投資和開拓,或按規定招標以選擇開發商。)
第三組是建設技術設施、交通工程(照明系統、電信、供電、供水、排水系統等)的土地,開發商完成建設工作後移交國家管理。不收取此面積的土地使用費和不簽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集中解決重點項目
有關處理方案,市人委會強調,對於新開展的項目,各有關單位必須明確地確定建設公寓住房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土地類型,以此為依據收取土地使用費和簽發證書。對於已經開展的項目,資源與環境廳獲責成主持,與建設廳、建築與規劃廳、計劃與投資廳以及各有關單位配合,複查之前的規定、檢查實際建築工程以分類項目和確定土地類型,以此為依據收取土地使用費。目前,集中解決令民戶、開發商不滿的重點項目。市人委會也指導資源與環境廳系統化不同時期的相關法律規定,補充建議、向市房地產協會徵詢意見和參考資源與環境部的意見,然後上呈市委常務處以在全市統一解決主張。
此前,今年9月,市人委會已發文向資源與環境廳和財政部建議解決地價存在的困難和羈絆,旨在確定財政義務。對於此事,政府總理阮春福要求市人委會集中指導資源與環境廳和各有關單位加快簽發證書進度;主動與有關部門、房地產領域的企業、企業協會配合,及時解決困難和羈絆。同時,政府總理阮春福也指導資源與環境部、財政部盡快研究市人委會的公文,按職能和權限徹底排解尚存存在的羈絆;若不屬於權限就研究、提出措施,向權限機關報告以審議解決;及時配合,指引本市落實此工作,創造條件簽發產權證書,確保民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