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有关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指委会会议 南方少年军校成立 朝着现代化、系统化方向抓紧完善体育发展体制 苏林总书记接见多个国际集团领导人 政府总理范明政俄罗斯之行:在新纪元中重新定位并提升越俄合作水平 政府总理范明政圆满结束对俄罗斯联邦的正式访问之行回到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越中签署两条铁路规划合作协定 胡志明市投资逾1.2万亿元建设西北面防潮闸 党十四届二中全会闭幕 在重大问题上达成高度一致 范明政总理会见俄越友好协会和曾参加越战的俄罗斯退役军人协会领导

接待外國團須向廳級報告

〔本報消息〕市教育與培訓廳最近書面要求各教育單位接待前來探訪、工作、交流、講授及合作等的外國團時須具體匯報有關工作內容及計劃。
市教育與培訓廳:接待外國團的教育單位須向廳級報告。(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教育與培訓廳:接待外國團的教育單位須向廳級報告。(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從本月20日起,對於通過個人、組織及單位推介而前來訪問、工作及與學校單位交流的外國團,須上呈該廳或教育與培訓科建議公文,同時提供時間、地點、數量、護照資訊;提供工作及交流的內容和計劃。寄建議公文的時間至少在探訪、工作及交流事件前10日。接待工作須確保不影響教學活動。對於在各教育單位前來培訓及實習的外國團也須充分提供有關活動、護照和相關文憑及證書的資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