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認為,目前,多個省、市的新冠肺炎疫情仍複雜多變,故在各診治病單位展開新冠檢測工作,以便及時發現與良好監控疫情是十分必要之事。然而,根據反映,在若干醫療單位尚存在未依照指導《文本》中的指定和價位規定來落實的情況,而最近是在本市與河內。
面對上述情況,衛生部提議各單位首長全面複查並對其管轄的新冠檢測單位是否按照衛生部的法律規定落實新冠檢測收費事宜進行監察、檢查。據此,各診治病單位須嚴格地按照衛生部的指引落實;絕對不出現濫用新冠檢測,給病人造成壓力與負擔的情況,尤其是對於須長期接受治療的慢性病患者。在各所醫療單位,按照今年3月19日的第1385號《公文》指引,組織分區,對疑似感染新冠肺炎者進行隔離。同時與各保險機關配合透明地展開,確保需要做新冠檢測的病人之制度。至於河內市衛生廳與本市衛生廳須在本月18日之前緊急向衛生部匯報有關其轄區展開實施新冠檢測收費事宜,同時,對違規行徑作出嚴懲(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