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上午8時40分,在芹苴國際機場安檢掃描區,機場保安力量發現阿K.的手提行李內藏有1個通用串行總線(USB)積合電鞭的電擊器。在檢查時,阿K無法出示該電擊器的相關證件。機場安全掃描力量與南方航空港務駐芹苴市代表配合移交此事給茶安坊公安機關按權限處理。南方航空港務駐芹苴市代表經查核後確定,阿K.乘搭越捷航空公司某航班從芹苴市飛往峴港市。
茶安坊公安力量檢查阿K.所帶的電擊器後發現,該設備發出的電量較強,可以使人感到頭暈目眩。阿K.供認,在網上購買該電擊器,并不認識到這是被禁止帶上飛機的設備。據法律對武器、輔助工具的規定,若沒有使用執照而攜帶武器、輔助工具,則攜帶者被拘留。購買或使用輔助工具的個人、組織須持有職能機關簽發的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