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划,政府将审议并对11项内容提意见及作出决定(6项法律草案、4项法律制定建议和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建议)。
具体,6项法律草案包括:《人民防空法》草案;《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修订)草案;《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地质与矿产法》草案;《技术标准与规准法的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草案以及《药品法的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草案。
4项法律制定的建议包括:建议制定《外交官衔、级别法》;《航空法》修订;《铁路法》(修订)及《数字技术工业法》等。
政府总理范明政表示,今次会议的内容既重要又困难且高要求,但时间及资源有限。为确保进度及提高质量,范明政总理要求各主持、编纂机关,各位部长、机关首长直接指导关于法律草案制定、建议法律制定事宜,各相关机关及时提出意见。
对体制完善及制定工作部署具有能力、水平及热心的干部;以投资体制就是投资发展的观点来重新核查各项制度及政策,确保符合从事该工作的干部。
政府总理强调,实践显示,若法律规范文本的制定工作获详细准备,良好总结实践及预报情况,则颁行后,即可引进生活,解决各项困难羁绊,若不精心及欠准备,则刚颁行就要修订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