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 企业应与清化省并肩同行,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与共享机遇 范明政总理:发展战略技术 解决越南实际问题 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有关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指委会会议 南方少年军校成立 朝着现代化、系统化方向抓紧完善体育发展体制 苏林总书记接见多个国际集团领导人 政府总理范明政俄罗斯之行:在新纪元中重新定位并提升越俄合作水平 政府总理范明政圆满结束对俄罗斯联邦的正式访问之行回到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越中签署两条铁路规划合作协定 胡志明市投资逾1.2万亿元建设西北面防潮闸 党十四届二中全会闭幕 在重大问题上达成高度一致 范明政总理会见俄越友好协会和曾参加越战的俄罗斯退役军人协会领导

新聞工作者不得在社交網違法評論

〔本報消息〕越南新聞工作者協會昨(25)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越南新聞工作者在社交網的使用規則》頒行事宜。該《規則》包括3章共7條文,將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新聞發佈會現場一隅。(圖源:日何)
新聞發佈會現場一隅。(圖源:日何)
越南新聞工作者協會常務副主席胡光利在主持發佈會上指出,《越南新聞工作者在社交網的使用規制》是獲社會輿論關注的問題。其中對越南新聞工作者在參與社交網時須進行的4件事,以及不得進行的8件事作出具體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新聞工作者在參與社交網時不得進行的8件事包括:違反關於網上資訊管理、供應、使用規定;關於資料、數據保密規定;關於公民的私人資訊、個人訊息保密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因勒索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上傳、刪除社交網上的文章、圖片、聲音;在社交網上上傳評論、分享與黨和國家的路線、政策、主張背道而馳的新聞、文章、圖片、聲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