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时间缩短为7天
新颁布关于汽油经营的2023年第80号《议定》已修订和补充多项规定内容,以排除上存在的羁绊问题与不足之处,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油类市场的实际情况。例如,关于审核和公布从国外运送石油到越南海港的费用、将从国内炼油厂运送石油到港口的费用等,已或调整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工商部解释,缩短成本审核时间是为了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地更新价格和各项费用,从而为企业创造向国内市场供油的动力。
在缩短用以计算汽油基准价的各项成本审核时间的同时,油价调整时间也从10天缩短为7天,固定在每周四进行。如果星期四是农历年的最后一天(农历二十九或三十),油价调整将在周三进行。若周四恰逢大年初一、初二、初三,油价调整时间将是年初四。如果周四是节假期的第一天,则油价调整时间将推前至周三。若周四是余下的节假日,则油价调整时间为结束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当油类产品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影响到社经发展和民众生活时,工商部将汇报政府总理以决定符合的调价时间。
增加零售代理汽油批发商
新《议定》也允许汽油零售商最多可向3个供应源购油,而不是如旧规定般只能向1个供应源购买。工商部表示,这项规定旨在创造市场上的汽油折扣竞争,同时提高汽油零售商采购和供应汽油的主动性。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第80号《议定》也取消汽油零售总代理类型,旨在减少汽油经销系统中的中间环节。新《议定》还补充向油类批发商和油类经销商签发许可证时对储存厂库条件的规定。这是为了加强对油类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同时,向地方工商部门下放权力以查察商家在燃油经营活动中的遵守规定情况。
此外,新《议定》也修订和补充关于吊销企业的燃油经营许可证场合的规定。目的是确保遵守法律规顶,同时避免汽油供应突然中断,尤其是在国内汽油供应受到影响和稀缺的情况下。
加强监察燃油价格平抑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第80号《议定》已提出多项新规定,以更严格地监管燃油价格平抑基金。具体是,新《议定》规定,批发商有义务设立燃油价格的平抑基金,并透过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单独记帐和监控此基金。批发商必须对所选择的银行、平抑基金的管理和确保基金余额等负全部法律责任。至于银行方面,要封锁企业的燃油价格平抑基金帐户。此帐户只能用于按工商部燃油价格管理通知设立燃油企业的价格平抑基金与其开销等用途。这项规定的出台是由于实际上,在过去期间曾发生燃油批发商被银行从燃油价格平抑基金扣除债务的 情况。
另外,每6个月,批发商有责任向财政部和工商部提交关于燃油价格平抑基金的单独审计报告。定期每月15日之前,批发商要制定并向财政部和工商部提交上个月的基金活动情况报告,包括基金余额、基金进帐额、基金使用额、余额产生的利润、燃油的总产量、设立基金的各类油和开销等内容。
工商部副部长杜胜海在本月17日下午表示,有关汽油经营活动的2023年第80 号《议定》自11月17日起生效,因此, 即将到来的油价调整时间是周四(11月23日)◆
燃油零售商不再被压低花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家零售企业表示赞同这新颁布的《议定》。其中出台多项新规定以解决燃油零售商在过去期间所遇上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佩玉燃油公司经理江镇西告知:“新《议定》允许零售企业可向3处批发商提货,这将有助于改善折扣额,零售商将不再如过去期间般被压低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