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未來期間的投資準備的完成進度,交通運輸部要求鐵路項目管委會為每項目制定詳細的前可行性研究報告,確保於2023年4月完成前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便上呈交通運輸部審核並於2023年9月上呈政府和於2024年上呈國會等目標。對於投資方案,交通運輸部長要求各單位查明公共投資與公私合營(PPP)形式的優缺點,每個形式對國家財政預算的影響,以上呈權限機關批准項目投資主張◆
為滿足未來期間的投資準備的完成進度,交通運輸部要求鐵路項目管委會為每項目制定詳細的前可行性研究報告,確保於2023年4月完成前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便上呈交通運輸部審核並於2023年9月上呈政府和於2024年上呈國會等目標。對於投資方案,交通運輸部長要求各單位查明公共投資與公私合營(PPP)形式的優缺點,每個形式對國家財政預算的影響,以上呈權限機關批准項目投資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