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阮文山副主席表示,本著為經營戶增加收入、解決就業需求創造條件的主張,該市已批准各餐廳可出售飲料,營業時間至晚上12時,旨在滿足遊客夜間的娛樂需求。然而,最近有不少酒吧、餐廳超時經營,開大音響嗓音擾民,佔用人行道、車道,組織仲介力量,僱用從事“摩的”者拉擾遊客,擾亂秩序治安,影響到會安市的旅遊品牌及形象。
因此,從今年2月起,會安市人委會要求各餐廳須整頓經營時間,遵守法律規定。具體是,各酒吧及餐廳的營業不得超過晚上12時,關門前15分鐘須主動通知客人,不得在街道發放小廣告。特別
是,須停止在網頁、臉書上有關超時營業的廣告等。晚上10時後,各酒吧、餐廳的音響設備的音量不得超過50分貝,桌椅、經營設備須擺放在規定界線內,不得佔用人行道。據阮文山副主席表示將堅決整頓會安市的秩序,徹底解決影響到旅遊形象的不良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