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包括防治毒品犯罪保護國家社會制度的穩定和人民生命健康免受威脅的條款,並具體列舉在落實該法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原則性問題。朝鮮已有關於處罰制售、走私毒品行為的刑法條款,而此次會議還專門制定有關涉毒犯罪的法律。這被解讀為,朝方加大力度嚴打涉毒犯罪的意志很強烈。
朝鮮曾於2004年和2013年修改《刑法》,不斷加大對涉毒犯罪的處罰和執法力度。朝鮮現行《刑法》第208條和第206條規定,製造、販賣和交易大量毒品者將輕則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勞動改造,重則處以10年以上的勞動改造,犯罪性質嚴重的將處以無期勞動改造或死刑。據韓國統一研究院去年發佈的《朝鮮人權白皮書》,朝鮮近幾年對涉毒罪犯執行死刑的案件持續增加。
由於相關行為造成國際性問題,2002年時任朝鮮國防委員會委員長金正日指示不管任何單位都禁止涉毒行為,但軍方和部分部門未放棄通過毒品創收,導致吸毒在朝鮮常態化。棄朝入韓者中也有不少吸毒成癮的人,2015年至2018年入獄的棄朝投韓者中,有43%為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