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指示,对于资讯已集成到电子识别账户(VNeID)的行政手续,部长、省级人委会主席等须减少卷宗成分。
同时,职能机关允许在办理行政手续时使用已集成到VneID账户的电子证件,视为与传统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公民须出示证件或认证副本。
既要求提交认证副本,又要求满足6个月期限条件
现在,尽管行政手续较以往简化,但办理行政手续的民众仍需要出示、提交多种证件,例如:医保就诊者须出示医保卡和公民身份证(医保卡上没有照片);办理签名、合同、交易记录公证时,须出示公民身份证、身份证的正本或认证副本;办理预先拟定的合同、交易记录时,也必须提交身份证件副本等。
认证副本是指经权力机关、组织证明其与原件相符的副本。虽然法律允许民众选择提交影本并出示正本供受理人核对或提交认证副本,但许多地方仍要求民众提交认证副本。
不仅如此,有些地方还随意要求提供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副本,给民众带来许多不便,导致金钱、时间浪费。
当有关机关做好实施政府的要求,将给行政手续处理工作带来许多改变。届时,民众将不再需要携带或办理副本认证手续。不适当的规定将被废除。对于已集成到VneID账户的资讯,民众不必出示正本或提交认证副本。
民众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若需要认证签名、合同、交易,或公证合同、交易等,不再需要出示、提交证件正本或影本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希望VneID账户能够“填充”更多资讯(关于结婚证书、住房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资讯),让许多既安全又方便的电子证件能够真正取代许多传统证件。
简化车辆买卖公证手续
本市最近试行透过VneID账户转让车辆所有权的资讯引起众人关注。据此,只要买卖双方常驻在本市,则在交易过程中,不必办理车辆买卖证件认证、公证手续。车主(卖方)只需登入公安部的公共服务网站,使用VneID账户申报车辆特征、共同所有权(如有)和买方等必要资讯即可。公共服务网站将办理后续步骤,以撤销卖方的车证、车牌;要求买方支付登记费及办理车辆过名手续。
根据现行规定,车辆所有权转让证书是车辆过名手续必备的证件之一,因此民众过去必须办理卖车证,既费时又费钱。
具体是,个人出售、赠与、转让车辆的证件必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对于武装力量和在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国际组织代表机关工作的外国人,车辆登记地址在其机关、组织、单位的场合,由其机关、组织、单位认证)。
根据该规定,民众可以选择在公证机构对车辆出售、赠与或捐赠证件进行公证或在车辆出售、赠与或捐赠证件上注明的常住地方乡级人委会进行认证。
在认证签名时,除了车辆出售、赠与或捐赠证件外,车主还必须出示公民身份证正本或认证副本。签名认证费每场合为1万元。车辆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太复杂一事导致许多交易低价值车辆的人感到困扰。通常,车主必须持有由常住地方乡级人委会签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或者必须得到配偶的同意,因为车辆是在婚姻期间建立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单身证明,在本市、河内市等办理费用每份为3000元,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天。然而,对于曾在多地居住的人,可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因为他们须证明申办者的婚姻状况。若无法证明,乡级人委须向其曾经居住的地方乡级人委会发文查证。对于须得到配偶同意的规定,车主与其配偶必须办理车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授权情况除外),同时须持有个人证件和结婚证书。
公证费取决于车辆价值,具体:车辆价值低于5000万元,公证费为5万元;车辆价值在5000万至1亿元之间,公证费为10万元;车辆价值在1亿至10亿元之间,公证费为车辆价值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