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氏翠银汇报国会机关的审查报告时,对于银行领域表示,第十四届国会第134号《决议》和第十五届国会第62号《决议》中的要求内容,已基本得到严谨且全面落实。然而,完善关于重组信贷组织和处理呆账的法律仍缓慢,缺乏优惠政策及鼓励投资商参考处理担保财产及购买呆账。
对上述问题提意见时,经济理事会主席武鸿清认定,经审查,已良好监控所有权交叉情况;违规场合已被处理,但是,对于如何彻底处理操纵及垄断银行活动的大股东的机制仍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经济理事会主席担忧地说:“减少信用额度或者持股比例能否彻底处理所有权交叉仍不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