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靈活和具體
據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陳友明認定,第91號《通知》已提出很多改進的內容,以克服各項不足之處,尤其是上調若干街道的車速有助車輛以更高的速度行駛,但仍確保安全。然而,此《通知》也存在若干問題,如:對於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各類車,未明確地規定具體速度。這是應該審議的問題,因為卡車、客車的載重量大,引起其制動距離也比汽車長。
與此同時,陳友明副主任還認為,按第91號《通知》一律上調所有街道的最高車速是未符合,因為對於交通複雜的區域,須規定具體的最高車速,同時須做好為參加交通者指引。至於本市下調若干重點街道,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區域車速以限制交通事故是必要的。
陳友明副主任表示,世界上許多國家在具敏感性或交通複雜的區域都採取關於車速的嚴格規定,通常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2公里。另外,在這些區域還豎立很多特別路牌和在路面上繪標線,以易於行人看見,並主動控制車速。
由此,在本市乃至我國,對於要控制速度的區域,管理機關完全有權豎立限速的路牌,但重要的是一旦採取限速規定,須合理地組織交通和確保行人得到提供足夠的有關資訊。他評價:“若只豎立路牌則不足,而需在路面上繪限速的數字,使用專有的油漆色方便司機容易看見。司機或許不看路牌,但都會看路面。由此,在路面上繪限速數字是世界上最普遍的做法,可惜在我國卻不常採用。”
應立刻下調最高車速的11條街道
市公安廳表示,該單位已建議繼續對若干交通事故複雜多變的區域、街道下調車速。具體是,在1號國道從平新郡安樂環島到隆安省路段,對在沒有分隔欄的雙行道上行駛的汽車,建議將最高時速從60公里下調至50公里。至於在混合車道行駛的其他各類車輛,最高時速為50公里。1號國道從安樂環島到同奈橋路段,對於在有分隔欄的雙行道上行駛的汽車,建議將最高時速從80公里下調至60公里。
與此同時,在范文同街從阮儉環島到與鈴東交接的路口路段,建議對汽車的最高時速由80公里下調至70公里;卡車或類似的車輛的最高時速為60公里。車流量大,尤其是大型車輛的長征、22號國道、阮文靈等道路的最高時速也被建議下調10至20公里。至於在人口密集區域的涇陽王、8號省路、光中、潘文治、阮文亮、阮儉等街道,市公安廳建議根據不同的車輛,將現行的最高時速下調10公里。
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專責處副主任阮玉祥評價,這些建議是合理的,因為上述各條街道的交通事故本來已複雜,而在採取第91號《通知》後,呈加劇的跡象。此項《通知》生效後,本市已調升12條重點街道的車速。然而,在採取的第一年(2016)內,本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比2015年增兩成。由此,本市須建議交通運輸部允許調整若干區域的車速◆
人命是最重要
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專責處副主任阮玉祥表示,下調車速一定將會影響到各家運輸企業的心理和經營活動。但本市交通事故正呈加劇的趨勢,而車速是肇事原因之一,因此務必重新考察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