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参保者的权利被中断,市社保机关要求辖区的使用劳工单位、管理参加医保者的单位/组织、各教育与培训单位、征收社保、医保劳务组织进查并建立608号电子卷宗(附带公民身份证图片、个人定名编号通报)和寄至社保机关,为更新工作服务。
市社保机关要求各单位最迟在本月31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若逾期,市社保机关将拒绝解决社保、医保调整增减卷宗;暂停签发在医保卡的使用期限;不核实社保缴纳过程,对尚未更新公民身份证编号、个人定名编号的场合,将获签发另一本社保手册。
对于因单位或参保者不更新公民身份证编号、个人定名编号而暂停解决卷宗;签发社保卡、医保卡;签发社保手册、医保手册,其单位与参保者将负上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