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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與監察工作者須以身作則

〔本報消息〕市委昨(6)日上午舉行2020年黨檢查、監察、紀律工作總結,2021年重點任務開展以及市委常務處的2017年第1374號《規定》落實3年的小結會議。
市委常務副書記陳留光在會上發表指導意見。(圖源:越勇)
市委常務副書記陳留光在會上發表指導意見。(圖源:越勇)
黨中央委員、市委常務副書記陳留光在會上發表指導意見與作結論發表時認定,檢查、監察工作從未像現在重要。因為一部分的黨員蛻化事宜已損害黨、政府及革命幹部在人民與企業心中的形象。因此,肅貪工作,乃至黨檢查、監察、紀律工作從未像現在更獲關注。陳留光同志強調,黨檢查、監察、紀律工作首先是提醒、警誡,因為“防病勝於治病”。陳留光同志認為,應該從動機的角度上評價錯誤。若蓄意違反,則須作出嚴懲以起到警誡作用。但若錯誤是由具體的歷史環境,或由機制、政策所致的“意外事故”,則須考慮。陳留光同志希望從事黨檢查、監察、紀律工作者須以身作則,真正是個能幹的榜樣,才能以科學性依據來有條理地證明個人、單位的錯誤。

值此,市委常務處和市委檢查委員會對取得2020年黨檢查、監察工作出色成績和良好地落實2017-2020年階段第1374號《規定》的集體、個人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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